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保罗·阿特金斯刚刚宣布了“加密货币项目”,这是一项重大变革,旨在明确现有证券法下的加密货币监管规定。

阿特金斯在费城联邦储备银行发表讲话委员会将很快提出基于豪威测试的代币分类法。

阿特金斯表示,大多数加密代币并非证券,他驳斥了在初始投资合同中出售的代币永远是证券的观点。

皮尔斯专员正确地指出,虽然项目代币发行初期可能涉及投资合同,但这些承诺并非永远有效。网络会日趋成熟,代码会不断发布,控制权会分散,发行方的角色会减弱甚至消失。在某个阶段,购买者不再依赖发行方的关键管理工作,如今大多数代币的交易都不再依赖于某个特定团队的持续领导。

简而言之,代币并非因为曾经是投资合约交易的一部分就成为证券,正如高尔夫球场并非因为曾经是柑橘园投资计划的一部分就成为证券一样。一旦投资合约被认为已经完成或按其自身条款到期,代币可能继续交易,但这些交易不再仅仅因为代币的起源故事而被视为“证券交易”。

阿特金斯表示,拟议的加密货币投资类别包括:

• 数字商品(来自功能性、去中心化系统的网络代币)——不是证券。
• 数字收藏品(艺术品、表情包、游戏物品)——不是证券。
• 数字工具(会员资格、门票)——而非证券。
• 代币化证券(区块链跟踪的股票、债券)——仍然是证券。

阿特金斯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起草投资合约代币的豁免条款,允许其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或州监管的平台上进行交易。

至于加密货币欺诈,阿特金斯表示,该机构将始终起诉不法分子。

但他认为创新应该有明确的规则,而不是受到阻碍。

“重要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欺诈行为突然变得可以接受,或者委员会的关注度有所下降。即使标的资产本身并非证券,反欺诈条款仍然适用于与投资合同销售相关的虚假陈述和遗漏。”

当然,如果代币是州际贸易中的商品,那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也拥有反欺诈和反操纵权力,可以追究这些资产交易中的不当行为。

这意味着我们将使我们的规则和执法与经济现实相符,即投资合同可能会终止,网络也可以独立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