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muu訊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在週二發佈的報告中表示,若 DeFi 安排中存在可識別人員保留“控制權或足夠影響力”,其規則已經適用,無論項目自稱去中心化程度如何。
FATF 稱,許多 DeFi 項目在實踐中仍頻繁存在中心化要素,包括治理代幣集中、管理權限、升級控制權,以及流向內部人士的費用和獎勵。報告將 DeFi 分為存在可識別控制者、實際中心化但運營者隱藏,以及真正無領導者三類,僅最後一類不適用其標準。
報告稱,近 93%回應調查的司法管轄區尚未將相關標準用於任何符合條件的 DeFi 安排,142 個司法管轄區中僅 26 個評估過風險,4 個設有許可規則,僅 2 個曾註冊或許可相關平台。
FATF 要求各國要求或鼓勵 DeFi 項目將反洗錢控制嵌入智能合約或界面;對於拒絕配合的平台,司法管轄區可將禁止其在本地運營作為最後手段。報告還稱,DeFi 今年總鎖倉價值達到 866 億美元,較 2023 年增長約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