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确认以太坊的财产属性

自2020年4月起,中国司法机构在多起案件中明确了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其中,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一宗加密货币盗窃案中作出裁定,认定以太坊(ETH)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并具有经济价值。这一判决进一步巩固了加密货币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虚拟财产”地位。

中国法院裁定以太坊为合法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历史判例与法律演进

中国法院对加密货币财产属性的认可并非首次。在此次以太坊判决之前,已有多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

  • 2018年深圳国际仲裁院: 裁定保护涉及比特币、比特币现金和比特币钻石的“股权转让协议”。
  • 2018年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 裁定以太坊在一般法律意义上属于受中国法律保护的财产。
  • 2019年杭州互联网法院: 在一起比特币网络财产侵权纠纷案中,首次认定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财产地位”。

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国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其中扩大了继承范围,将“比特币等虚拟资产”纳入其中,并规定个人财产权利(包括在线虚拟资产)受到同等保护,为加密货币的财产地位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国法院裁定以太坊为合法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近期司法观点与监管立场

尽管中国对加密货币的金融活动和交易采取严格禁止政策,但司法机构对个人持有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仍保持一致的认可。

  • 2023年福建厦门地方法院: 发表意见认为加密货币具有“经济属性”(包括效用和交换价值),其价值在海外市场合法流通中客观存在,应被视为财产。
  • 2024年11月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洁: 曾明确指出,中国法律不禁止个人持有加密货币,但将其视为虚拟商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法律价值,也不能作为支付或投资的法定手段。

中国法院裁定以太坊为合法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十个政府部门在2021年9月联合声明中,将所有加密货币相关金融交易活动定性为非法,并禁止挖矿。202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重申虚拟货币在中国不被承认为法定货币,且相关活动非法。然而,这些政策主要针对加密货币的货币属性和商业活动,而非个人持有作为财产的合法性。

国际反响与市场解读

国际加密货币社区对中国法院承认加密货币资产价值的举动普遍持积极态度,认为这表明中国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对加密货币的内在价值和财产属性有着更为细致的理解。尽管中国对加密货币交易和投资的限制依然严格,但司法层面的认可为未来可能的政策调整留下了想象空间。

交易与获取

中国法院裁定以太坊为合法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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