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院審理委託投資虛擬貨幣虧損案,判定原告損失自擔
訊 章丘區法院發布典型案例。劉某通過朋友張某委託投資購買艾爾法幣,投資後不久平台無法訪問,張某告知該平台及相關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立案,投資款無法退還。劉某以委託合同為由起訴張某要求返還投資款。法院審理認為,投資虛擬貨幣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雙方就此建立的委託合同為無效合同,張某未因委託行為獲利,劉某的虧損係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所面臨的投資風險,不應受法律保護,判決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法院指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的通知,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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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Odaily ·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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