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央行9月18日提出的提案將把受監管的加密貨幣和境外數字金融工具風險限制在銀行自有資金的1%以內,同時有條件地將客户託管頭寸排除在此計算之外。該規則草案分別針對單個機構和銀行集團設立了N31和N32比率,用於衡量受監管風險敞口與資本的比例。 若在資產被扣押或交易受限時銀行不承擔損失責任,則客户託管頭寸可被排除在計算之外,但這些頭寸在資本充足率計算中仍適用50%的風險權重。 直接持倉和銀行承擔責任的客户頭寸將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央行計劃於2026年第四季度正式發佈該規則,相關要求將於10天后生效,預計自2027年1月起開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