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公佈新規提案,要求資產管理公司管理長期投資基金(如房地產基金)時,投資者贖回資金需提前90天發出通知。此舉旨在提高市場信心,減少在市場壓力或波動期間因缺乏流動性而暫停贖回的風險。現有基金將有兩年時間遵守新規,並需提前一年通知投資者。該提案使英國與開放式基金的國際流動性標準保持一致。FCA正就此徵求反饋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