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今日宣佈,在公眾諮詢後,將加強對公眾招攬活動的保障措施。這些措施將於2027年納入更新後的指引,要求金融機構僅在商業場所的指定區域內開展此類活動,任命合格人員監督代表行為,並確保代表在明確説明營銷意圖後獲得消費者同意。街頭拉客和上門招攬仍將被禁止,並設有九個月的過渡期以供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