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税務機關表示,在執行離岸信託收益新規時將接受合理解釋,為納税人提供了一些確定性,此前有香港上市公司高管成功上訴。税務機關本週一澄清,公司設立的股票激勵信託不適用20%的信託税,而應在員工行使股票期權或獲得股息、股份轉讓收益時繳納個人所得税。該高管的離岸信託在2021年公司IPO前設立,當時估值約5000萬美元。税務機關還解答了其他常見問題,但仍有未解決之處。今年中國加強了對離岸信託和投資收益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