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委員會(FSC)於10月29日提出規則修改,旨在通過修訂《金融產業結構改善法》和《存款人保護法》,加快對資不抵債或面臨困境的金融公司的處置速度。此舉旨在防止金融業風險蔓延和系統性風險,並確保相關股東和債權人的權利得到充分保護。新規將把處置流程從約150天大幅縮短至3-4天,並擴大解決機制,包括合同轉讓、第三方收購、減資和吊銷執照等。該提案將於11月2日至12月14日進入為期42天的意見徵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