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银集团(00815.HK)公告,紧接若干认购事项完成前,珠峰黄金(01815.HK)为中国白银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于若干认购事项完成后,中国白银仍为珠峰黄金的控股股东,其于珠峰黄金的持股权益由约40.39%摊薄至约39.70%,相当于减少约0.69%。经该摊薄后,珠峰黄金不再为中国白银的附属公司,而珠峰黄金的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亦不再于中国白银的综合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