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一直以來都非常嚴格,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多部門發佈的通知,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在中國境內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

中國大陸虛擬貨幣監管政策演變

中國大陸虛擬貨幣交易的政策解讀與風險提示

  • 2013年:《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首次明確比特幣為“特定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流通使用。同時,禁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開展比特幣相關業務。
  • 2017年:《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94公告”) 明確代幣發行融資(ICO)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全面禁止ICO及虛擬貨幣交易所的代幣與法幣兑換業務,禁止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 2021年:《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與《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924通知”) 將虛擬貨幣“挖礦”列為淘汰類產業,並進一步明確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在境內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被禁行列。
  • 2025年至今:持續高壓打擊 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持續召開會議,強調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併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重申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境內一律嚴格禁止。

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的非法性

根據中國大陸的現行政策,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從事以下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均屬非法金融活動,並將面臨法律風險:

  • 虛擬貨幣與法幣兑換: 禁止代幣融資交易平台從事代幣與法幣兑換業務。
  • 虛擬貨幣交易服務: 禁止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以及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並在境內建立人民幣通道和資金池。
  • 虛擬貨幣發行融資: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 境外平台服務境內居民: 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 “挖礦”活動: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被列為淘汰類產業,持續整治並嚴禁新增。
  • RWA代幣化: 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活動,以及提供有關中介、信息技術服務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

中國大陸虛擬貨幣交易的政策解讀與風險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個人單純持有虛擬貨幣本身並不違法,但通過場外交易(OTC)買賣USDT等加密貨幣或用於其他交易,可能涉及非法行為,特別是如果交易量較大或用途可疑(如洗錢等)。

數字人民幣(E-CNY)——中國法定數字貨幣

與虛擬貨幣不同,數字人民幣(E-CNY)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流通中現金(M0)的數字化形式,其價值與人民幣的紙鈔和硬幣同等。 數字人民幣目前已在多個地區開展試點,並取得了積極成效,應用於批發零售、餐飲文旅、教育醫療、公共服務、跨境結算等領域。 預計到2026年1月1日,數字人民幣將從數字現金時代邁入數字存款貨幣時代,銀行機構將為客户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餘額計付利息,並由存款保險依法提供與存款同等的安全保障。

風險提示

中國大陸虛擬貨幣交易的政策解讀與風險提示

鑑於中國大陸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嚴格監管政策,任何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或提供相關服務的行為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虛擬貨幣具有匿名性、跨境性等特點,易被用於洗錢、詐騙、非法集資、傳銷、非法跨境資金轉移等違法犯罪活動,對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構成威脅。 投資者應充分認識到相關風險,避免參與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