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加密貨幣交易政策概覽
自2021年以來,中國大陸對加密貨幣交易採取了全面禁止的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相關部門明確指出,虛擬貨幣不具備法定貨幣的法律地位,所有涉及虛擬貨幣的業務活動,包括交易、發行和挖礦等,均被視為非法金融活動。此外,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也被明確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
進入2026年,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2月,中國擴大了禁令範圍,明確禁止了真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和未經批准的離岸人民幣掛鈎穩定幣。同年4月起,線上平台推廣加密貨幣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動也遭到禁止。

個人持有與交易的法律地位及風險
儘管交易活動被嚴格禁止,但個人持有加密貨幣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根據上海松江法院在2024年11月的一項裁決,加密貨幣在中國法律下被認定為“虛擬財產”,這意味着個人持有加密貨幣本身並不違法。
然而,個人參與“炒幣”活動仍處於灰色地帶。司法實踐表明,如果個人出於自身資產增值目的進行買賣,且不觸碰“經營”紅線(例如向他人提供服務、收取手續費等),通常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但這並不意味着交易是合法的或無風險的。
通過P2P(點對點)方式進行法幣與加密貨幣兑換存在顯著風險。由於交易對手的資金來源可能涉及非法活動,參與P2P交易的個人銀行卡面臨被凍結的風險。2025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已將穩定幣活動列為新的執法重點,進一步凸顯了相關交易的風險。

數字人民幣的推廣
與對去中心化加密貨幣的嚴格監管形成對比,中國正在大力推廣其國家支持的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e-CNY)。數字人民幣被定位為中心化、受監管的數字金融體系的優先選擇。自2026年1月1日起,數字人民幣錢包餘額開始計息,標誌着其從現金型1.0版向存款貨幣型2.0版的升級。
截至2025年11月末,數字人民幣已累計處理交易34.8億筆,累計交易金額達16.7萬億元人民幣。個人錢包開立數量達到2.3億個,單位錢包開立數量為1884萬個。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不同策略

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獨立的法律和金融體系,對加密貨幣採取了不同的監管態度。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已向HashKey Exchange和OSL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頒發牌照,為機構和符合條件的零售投資者提供受監管的交易服務。香港的監管框架旨在為虛擬資產市場提供清晰的合規路徑,但其服務對象主要面向香港居民及符合條件的全球投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