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今天(1月6日)發佈公告,加強上市藥品委託生產監管,明確各方義務和責任,督促委託生產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受託生產企業共同履行保障藥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公告》主要包括強化受託生產企業責任、加強受託生產監督管理和其他事項三個部分的內容,並以附件形式對《藥品受託生產意見書》申請資料、出具要求和出具模板予以明確。(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