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muu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提出 Regulation E-Delivery 新規則,計劃擴大電子方式在證券信息披露中的應用範圍,允許發行人、券商、投資顧問等機構默認通過電子渠道向投資者提供監管要求的信息。
根據提案,未來電子交付將成為證券信息傳遞的默認方式,同時保留投資者主動要求紙質文件的權利。
目前,美國證券監管文件通常仍以紙質形式發送,除非投資者明確選擇電子接收。SEC 此次提案將改變這一模式,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機構無需事先獲得投資者明確同意即可採用電子交付。
Regulation E-Delivery 覆蓋的信息範圍廣泛,包括:基金及其他發行人的招募説明書;基金年度及半年度股東報告;股東委託投票聲明(Proxy Statements);交易確認文件;Form CRS 投資者關係披露;Form ADV Part 2 投資顧問説明書等。
SEC 表示,電子交付不僅能夠提升信息獲取效率,還能增強投資者對披露文件的訪問、保存和互動體驗。
對於目前仍接收紙質監管文件的投資者,SEC 擬設置過渡機制。若投資者將被轉為電子交付方式,機構需發送兩次紙質通知,告知轉換安排以及退出電子交付的選擇,該提案將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佈後開放 60 天公眾意見徵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