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週三裁定,三星證券需向韓國國民年金公團支付約1.86億韓元(約131萬美元)的損害賠償金,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此裁決源於三星證券2018年的“幽靈股”醜聞,並強調了券商內部控制失敗不僅會面臨監管處罰和交易損失,還可能對投資者承擔民事責任。國民年金公團最初索賠299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