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副主席張鴻達代表主席甘金勇就一項議會質詢作出回應時表示,現行的“責任分擔框架”旨在應對涉及未經授權交易的網絡釣魚詐騙,並不適用於涉及自主轉賬的詐騙,例如投資詐騙。 此前數據顯示,在2026年上半年各類詐騙案件中,投資詐騙造成的損失最高。MAS強調,打擊此類詐騙需要各方保持警惕,包括在線通訊平台、對高風險活動實施“冷靜期”的銀行,以及採取切實措施保護自身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