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財務部在週五發佈的新一版常見問題解答中指出,在可正常運行的加密貨幣系統上宣佈代幣回購計劃,並不構成對“實質性管理努力”的承諾——這是霍伊測試(Howey test)中用於判定某項資產是否屬於投資合同、進而是否屬於證券的關鍵要素。 然而,對於尚未投入運行的網絡,如果發行方將回購計劃宣傳為能為持有人產生收益或回報,則該公告可能越界。 公司證券律師加布裏埃爾·夏皮羅(Gabriel Shapiro)評論稱,該指引“超出了我的預期”,使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加密貨幣領域適用證券法時呈現出“選擇加入”的特徵。 這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常見問題解答(FAQ),基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3月份發佈的解釋性公告及其《加密資產條例》提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早在7月就曾表示,如果《清晰法案》(Clarity Act)在參議院未獲通過,該機構將介入,而該法案最終確實未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