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於10月12日頒佈了第3280號規則,建立了法院扣押和出售債務人加密貨幣以償還民事債務的標準化程序。該規定將於11月1日生效,涵蓋在交易所和私人錢包中持有的加密貨幣。新規允許法院官員在債務人收到正式扣押令之前佔有直接持有的加密貨幣,並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防止資產轉移並披露相關信息,銷售必須使用交易日的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