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媒體和通信委員會週三宣佈,對谷歌和蘋果處以總計637.1億韓元(約4760萬美元)的罰款。此舉是根據2021年一項禁止強制應用內支付的法律,首次對兩家公司進行制裁。谷歌被罰429億韓元,蘋果被罰208.1億韓元,原因是它們強制應用開發者使用其應用內支付系統,並無故延遲應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