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服務貿易和投資協定》於2024年8月22日簽署,雙方已分別完成國內批約程序。《協定》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協定》,中白雙方在服務貿易和投資等領域實現高水平相互開放。服務貿易方面,雙方採用正面清單方式作出開放承諾,並專門制定電信、運輸和物流、金融、郵政和速遞、健康、旅遊和旅行、計算機等7個重要服務行業的便利化規則。投資方面,雙方採用“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對非服務業投資作出高水平開放承諾,並納入全面、高水平的投資保護規則。此外,《協定》還納入自然人臨時移動、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競爭、中小微企業和爭端解決等領域規則。(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