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家名為“韓國股東運動總部”的股東團體於7月22日向國家警察廳提交投訴,指控三星電子聯席CEO全永鉉、副會長盧泰文及SK海力士CEO郭諾正,在與工會的績效獎金談判中未經審慎評估便達成協議,涉嫌構成“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下的背信行為。京畿南部警察廳已於8月5日將兩起案件分別指派至調查部門立案。該團體認為,將營業利潤固定比例與績效獎金掛鈎需經股東大會批准,而非由管理層與工會自行約定,此舉侵害了股東利益。此外,該團體還向高級公職人員腐敗調查處投訴就業勞動部長官金榮勳,指控其涉嫌濫用職權,干預了三星電子今年5月與工會達成的績效獎金臨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