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發佈一份備忘錄,指示國家協調中心(NCC)建立一個項目,授權“參與公司”在聯邦政府的控制和監督下,對外國網絡犯罪組織(CE-TCOs)進行網絡監視行動和網絡影響行動。該項目旨在利用私營部門的創新能力,增強美國打擊跨國網絡犯罪、欺詐及其他掠奪性計劃的能力。項目將由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的聯合執行主任監督,並要求參與公司與這兩個部門簽訂合同,確保經過嚴格審查並遵守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