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罰款是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六年前收到歐洲消費者權益組織投訴後啓動調查的結果。調查發現,谷歌在2018年5月25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間處理網絡與應用活動、位置歷史和位置準確性等三項功能的位置數據時,存在不合法、不公平或不透明的行為,違反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谷歌表示,該案件涉及的歷史政策已更新,自2019年起已顯著改進數據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