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Decrypt報道,加拿大政府週六提出穩定幣監管草案,要求發行方保持1:1儲備,贖回費上限為1%,並禁止向持有者支付利息。草案規定,穩定幣必須由現金、3個月內到期的政府債務或僅持有此類資產的貨幣市場基金1:1支持,並由加拿大託管方在獨立賬户中持有。持有者可在三個工作日內贖回,贖回費不得超過1%。此外,草案禁止將穩定幣宣傳為銀行存款或聲稱有存款保險/政府擔保。加拿大央行將負責註冊和監督發行方。該草案目前正進行為期60天的公眾諮詢,預計將於2027年秋季生效。嚴重違規行為將面臨最高100萬加元的罰款,如未能持有足夠儲備或未按面值贖回等“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罰款可達1000萬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