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虛擬貨幣監管現狀:無“正規平台”

針對“國內正規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賣幣的平台”這一議題,需要明確指出,中國大陸地區不存在任何被官方認可或視為“正規”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中國政府對虛擬貨幣交易及相關活動始終採取嚴格的禁止政策,並持續強化監管,旨在防範金融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中國大陸不存在“正規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監管政策深度解析

監管政策演進與核心要點

中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歷程可追溯至2013年的風險提示,隨後在2017年全面叫停首次代幣發行(ICO)並關閉境內交易所。近年來,監管力度進一步升級,形成了全面禁止的政策框架:

  • 全面禁止虛擬貨幣相關業務(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佈通知,明確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在境內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這包括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兑換、虛擬貨幣之間兑換、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相關金融產品交易等。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被視為非法金融活動,從事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 重申禁止政策並強化監管(2026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42號文”),再次強調境內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堅持禁止性政策,明確其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
  • 禁止境外發幣與穩定幣(2026年2月):新規首次明確,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不得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鈎人民幣的穩定幣,以維護貨幣主權。
  • 持續整治“挖礦”活動(2026年2月):新規重申境內對於虛擬貨幣“挖礦”的禁止性政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嚴格管控,全面排查並關停存量項目,嚴禁新增項目,並禁止“礦機”生產企業在境內提供“礦機”銷售等各類服務。
  • RWA代幣化監管(2026年2月):新規首次將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納入系統性監管框架。在境內開展RWA代幣化活動及相關中介、信息技術服務被禁止。針對跨境端,在證監會備案並接受中國內地監管的境外RWA業務可有條件進行,但這僅限於特定機構投資者,不面向境內公眾或散户。

中國大陸不存在“正規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監管政策深度解析

監管機構的立場與風險提示

中國政府及監管機構(如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中國證監會等)認為,虛擬貨幣不具備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對金融穩定和社會秩序構成嚴重負面影響。因此,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堅持禁止性政策,境內一律嚴格禁止。

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被要求嚴格落實監管規定,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活動提供賬户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境內個人與企業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或為境外非法平台提供協助,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例如,在2021年9月中國央行發佈全面禁止通知後,比特幣價格曾出現短期大幅下跌。

中國大陸不存在“正規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監管政策深度解析

鑑於上述嚴格的監管政策,中國大陸居民應充分認識到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的法律和資金風險。任何聲稱在中國大陸“正規”運營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或賣幣渠道,均與事實不符,可能涉及非法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