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以來,社會保障福利的徵税起徵點一直設定為單身申報者25,000美元,這意味着一名每月領取2,081美元福利的普通退休人員,其外部收入只需再增加12,514美元,其社會保障福利就會被徵收聯邦税。 這一門檻,以及1993年設定的34,000美元的第二級門檻(超過該門檻後,最多85%的福利金將被徵税),從未根據通貨膨脹率進行過調整。 隨着福利金和物價的上漲,這一政策對普通退休人員的影響日益加劇,甚至連聯邦免税的市政債券利息,也計入決定應税資格的暫定收入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