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公佈2026年度《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進口經營者進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報生態環境部審批後,在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憑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商務部、海關總署2024年第67號公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同時廢止。